东莞社保离职后怎么办
今天,又出发东莞,办理社保了!年前离职后,1月份跑去东莞,办理了灵活就业社保缴费事项。因现在,在中山工作,这边也要缴纳社保!今天,时隔3个月,又重新回东莞办理停保手续,上次过去,因为当天没号了,在东莞呆了2天,才把事情办理好,跑一趟东莞,单程至少要1个半小时以上,实属不易呀!希望,今天,顺顺利利的,一次性就搞好。
1、东莞社保可以退吗1、不可以退的虽然社保不限于养老保险,但是养老保险是个人账户金额最大的险种,因此作为本解释的重点养老保险是不能退保的,根据规定,自2010.01之后,全国范围内非极端情况下(参保人去世、移居海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等)是不能办理社保养老保险的退保销户手续的。国办发〔2009〕66号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2、基于政策因素和个人利益考虑,你只能继续缴费或者待条件成熟时继续缴费,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者按月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以前在广东东莞买了社保,现在其他省的其他地方工作了,社保怎么办?在广东东莞买了社保,现在其他省的其他地方工作了,社保可以办转移。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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